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游秀卿 電話: 03-8462860 分機 568 傳真: 03-8572660 電子信箱: shengchi3050@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00264073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0174468A00_ATTCH 、 0174468A00_ATTCH 、 0174468A00_ATTCH ( 1100264073_ATTACH1.pdf 1100264073_ATTACH2.pdf 1100264073_ATTACH3.jpg ) |
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辦理 111 學年度公立國中小學校外籍英語教學人員招募相關事宜,請貴校協助宣傳本案招募作業,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74468 號函辦理。 |
二、 | 為達 2030 雙語國家之目標,並考量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對提升學生英語口說能力、本國籍教師英語教學知能及營造校園英語生活情境,確有助益,國教署自 110 年起擴增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人數,辦理「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 111 年度賡續辦理前揭計畫,並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對外招募,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報名網站: https://tfetp.epa.ntnu.edu.tw/,請貴校協助轉知或宣傳有意願擔任旨揭教學人員之外籍人士上網報名參加招募甄選作業。 |
三、 | 國教署 111 學年度合計需引進 556 名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為掌握前揭人員素質,爰本案人員均由國教署統一招募引進。 |
四、 | 本案人員申請資格、工作說明、薪資及相關福利詳如附件招募文宣,凡所屬護照國籍符合「英語為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之國家名單一覽表」所列國籍之英語教學人員者,即為招募之對象。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