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鍾凱蘋 電話:( 03 ) 8462860#565 電子信箱: ooo640912@yahoo.com.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10 月 25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00212655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函文、活動文宣 ( 1100212655_ATTACH1.pdf 1100212655_ATTACH2.zip ) |
主旨: | 函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路藝學園課程暨 APP 行銷活動」文宣 1 份,請貴校協助宣傳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0 年 10 月 18 日藝演字第 1100003818 號函辦理。 |
二、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路藝學園數位課程平臺包含視覺藝術館、表演藝術館、音樂館等豐富的藝術領域課程,完成課程者除核發教師與公務人員學習時數,可累積紅利點數兌換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文創小物,使用者亦可安裝行動藝學園 App ,於行動裝置同步進行課程學習,合先敘明。 |
三、 | 為預告本(110)年 11 月份宣傳行動藝學園 App 新功能上線(隨點隨看「世界名畫劇場猜猜看」遊戲影片),特於本年 11 月 8 日至 12 月 4 日辦理旨揭活動: |
(一) | 完成下載「行動藝學園 App」並於臉書貼文留言區 Tag 一位朋友者有機會抽中全聯禮劵、晶片讀卡機或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專屬宣導品。 |
(二) | 詳情請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ntaec )查詢。 |
四、 | 檢附函文及活動文宣電子檔各 1 份。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