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世玟 電話: 03-8462860 分機 575 傳真: 03-8572660 電子信箱: shihwen1216@gmail.com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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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6 月 16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0011756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_110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附件大小超出限制,請至 http://edoc.scr.ntnu.edu.tw/IFDEWebBBS_NTNU/AttDownload/AttDownload.html 下載,下載密碼:fee8) |
主旨: | 有關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報名事宜,請貴校鼓勵所屬師生踴躍報名,以符應新課網及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考核規定,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0 年 6 月 15 日師大進字第 1101014466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認證謹訂於 110 年 10 月 2 日(六)舉行,報名日期自 110 年 6 月 7 日(一)起至 8 月 6 日(五)止。 |
三、 | 惠請貴校於學校網站公告旨揭認證報名訊息與官網連結,以利貴校師生報名參與認證。 |
四、 | 客家委員會(以下同客委會)另針對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及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委會「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網站查詢(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 |
五、 | 認證報名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9-090-040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