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轉知內容
一、 |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4 月 19 日新北教技字第 1100680845 號函辦理。 |
二、 | 本原則與考生相關重要訊息如下: |
(一) | 考試當日(4 月 24 日)請考生提前至試場報到進行量測體溫及繳交健康聲明書。 |
(二) | 考生於考試當日請全程配戴口罩。 |
(三) | 考試當日,如有考生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不適症狀,應詢問考生意願,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協助就醫或配戴口罩至隔離試場應試。考試當日依試場規則及實際需求,啟用隔離試場。 |
(四) | 不開放家長陪考,若有特殊原因(如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家長得於考試前申請陪考服務,獲同意者始得進入校園。不設置家長休息區,請考生及獲准陪考家長,儘可能待在開放空間休息。 |
(五) | 考試及報到當日如有招生學校全校停課者,須將考試時程延後或作業方式改變時,由各校招生委員會公告於學校網站且通知考生。 |
(六) | 報到當日前 14 天內,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或發燒者(額溫超過 37.5℃),得簽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理報到。 |
三、 | 其餘請詳閱本原則,請貴校轉知報考學生及其家長,以維學生應試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