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3 月 29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24117 號函 辦理。
二、本案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 項」之「多元學習表現項目採計原則」辦理,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計 14 項、「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計 30 項,前開競賽參考項 目,適用 111 學年度國中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