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計畫公費補助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貴校鼓勵符合資格者並有意願的同學踴躍報名參加,相關甄選訊息,詳見簡章。 三、本次為第 2 次甄選,甄選時程緊湊,惠請學校公告並請有意報名參加之同學預為準備。
請有需要的同學於期限內(11 月 25 日以前)至教務處註冊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