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鄭景宜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6 、 307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evelyn1203@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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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28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30101854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附件 ( 376550000A_1130101854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5 月 23 日總處給字第 1134001017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