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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coreylai - 人事室公告 | 2024-05-14 | 點閱數: 12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王藝蓉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2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startpace@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 1130092834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 376550000A_1130092834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30092834_ATTACH2.pdf )

 

主旨: 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解釋令 1 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10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30034906B 號函辦理;並附原函 1 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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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ㄧㄣ ˋ ˋ ㄉㄢ ˋ ㄉㄢ ˋ
旦旦,誠懇的樣子,指誓言說得極為誠懇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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