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呂亦鎔 電話: 03-8462860#567 電子信箱: hide110@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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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4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1010387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09000000E_1112501953_senddoc2_Attach ( 1110103878_ATTACH1.pdf )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110 學年度中央有關機關聯合訪視僑外生活動綜合座談意見彙復表」及相關單位意見,請貴校將上開彙復表公告於學校網頁供僑外生及相關人員查詢參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20 日臺教文(五)字第 1112501953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彙復表已置於大專校院境外學生輔導人員支援體系計畫( NISA )資訊交流平臺( https://www.nisa.moe.gov.tw )「僑外生訪視」區,請貴校善加利用之。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