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1.參加教師資格:由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遴選推薦所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至多 2 員,並附上教授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佐證資料連同簡章附件備齊報教育部復審。
2.本項活動報名簡章另可至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網址: https :/gpwd.mnd.gov.tw )或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s :/aode.mnd.gov.tw )下載。
3.欲參加者,請備妥資料至學輔處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