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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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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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31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00106859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羅東高中函、比賽辦法 ( 1100106859_ATTACH1.pdf 1100106859_ATTACH2.odt ) |
主旨: | 檢送國教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LEPDC)與新北市金陵女中合作辦理「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辦法」1 份,請轉知並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110 年 5 月 28 日羅中輔字第 1100003903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比賽資訊摘要如下: |
(一) | 參加資格:全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參賽作品可個人亦可團體參賽。 |
(二) | 甄選主題:以「復原力」為主題發揮。 |
(三) | 徵件時間: 110 年 5 月 24 日至 110 年 6 月 30 日下午 5 點截止 (以郵戳為憑)。 |
三、 | 詳細辦法請見附件。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