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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瑞穗國中 110 學年度體育班新生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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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發展體育優異之學生,培養學習興趣,促使其對體育才智充分發揮以達到培養人才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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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體育班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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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專長項目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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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組 11 名,田徑組 8 名,輕艇組 4 名,備取若干名,未達錄取標準者(最低錄取標準 70 分),得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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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國小應屆畢業生對體育運動有興趣者,有實際參賽經驗者為佳,請檢附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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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已於招考第一次棒球招生錄取者,不得再參加本縣他校棒球項目之招生考試,經查第二次錄取資格將一律不予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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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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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具有體育興趣或性向之學生均可報名,不受學區及戶籍限制均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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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心臟病、氣喘、癲癇症、脊椎畸形或運動傷害、生理機能無法負擔訓練課程劇烈肢體活動者,不宜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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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5 日(星期三) 當日測驗前,下午 13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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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點: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學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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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陳瑋恩教練(棒球)、陳明山教練(田徑)、鄭傑文主任(輕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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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北路 1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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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8873111 轉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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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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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本人最近正面半身 2 吋照片 1 式 2 張(自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各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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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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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印各項比賽最佳成績證明、獎狀並依時間前後排列(採 A4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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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請攜帶相關資料至本校學輔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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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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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年 5 月 5 日(星期三), 13 : 30 起於學輔處開始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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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 : 00 起基本體能測驗。下午 14 : 30 起專長術科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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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地點:基本體能測驗:(本校操場);術科測驗:田徑、輕艇(本校田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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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科目及注意事項:考試程序安排參閱准考證。(如有變更參閱公告欄暨本校網頁)
(一)基本體能測驗項目—佔總成績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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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三跳遠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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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尺折返跑×2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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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仰臥起坐 ( 10%)。
(二)專長術科測驗項目—佔總成績 60%
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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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接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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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地球處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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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打 10 顆球( 20%)。
田徑、輕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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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公尺測驗 (20%)。※此項目可著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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壘球擲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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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公尺耐力跑(20%)。※此項目不可穿著釘鞋。
(三)注意事項:請穿著運動服及甄選需用器材,甄選用球本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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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方式:以甄試科目之成績,依甄審會議訂定之最低錄取標準後錄取之,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成績相同者,以 60 公尺成績高低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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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榜: 110 年 5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7 : 30 以前於瑞穗國中門口穿堂榜示及學校網頁公告。(https://www.zsjh.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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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成績複查:書面方式,於 5 月 6 日(星期四)中午 10 : 00 前提出申請,複查僅核對成績登錄及計算後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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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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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者請於 110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08 : 30 至 16 : 00 至本校學輔處辦理報到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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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攜帶戶籍謄本、大頭照光碟,逾期視同棄權由備取生遞補不得異議(可委託由家長或教練代為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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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及遞補:若未於時間內報到者,視同放棄,將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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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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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若有任何不良行為、及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輔導轉班。學區內學生,依一般轉學、轉班辦法規定辦理。非學區內學生,依規定輔導轉回原學區學校就讀,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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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合體育訓練者,不宜參加本校體育績優生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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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章依據本校體育班甄審委員會通過,報請縣府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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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功效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