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潘巧瑜 電話: 03-8234531 傳真: 03-8237045 電子信箱: chiaoy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20 日 |
發文字號: | 府原行字第 109020365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1090203658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本府辦理「109 年第 10 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花蓮初賽計畫」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報名參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9 年 8 月 27 日原民教字第 1090050377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初賽辦理方式如下: |
(一) | 日期: 109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六)。 |
(二) | 地點:本縣臺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 460 號)。 |
(三) |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09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三)止。 |
(四) | 競賽組別:分為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 |
(五) | 參賽補助: |
1、 | 自主訓練費:家庭組新臺幣(以下同)2,000 元、學生及社會組 5,000 元。 |
2、 | 道具製作及搬運費:家庭組 3,000 元、學生及社會組 8,000 元。 |
(六) | 競賽獎勵:獎項及獎金由本府依報名情形另行公告,但各組優勝隊伍將由本府薦派參加全國決賽。 |
三、 | 詳細競賽及報名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或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網站下載參閱,如有疑問請洽詢 03-8234531 潘小姐。 |
正本: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國立東華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大漢技術學院、臺灣觀光學院、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幼兒園、台灣阿美族語言永續發展學會(阿美族語言推動組織)、台灣太魯閣族語言發展學會(太魯閣族語言推動組織)、台灣撒奇萊雅族協會(撒奇萊雅族語言推動組織)、台灣噶瑪蘭族語言文化推動發展協會(噶瑪蘭族語言推動組織)、本府教育處 |
副本: | 原住民族委員會、本府原住民行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