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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行政 - 獎助學金 | 2020-03-25 | 點閱數: 1302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9 年 3 月 20 日移署移字第 1090036116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報名時間自 109 年 2 月 25 日起至同年 3 月 27 日止,報名方式如下:
(一)    申請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與清寒學生助學金者,需由「目前就讀之學校」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完成線上申報,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 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另前揭學校如為「首次」申請,則需先以「1080144315」公文文號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二)    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需由「申請者」依限自行於本系統完成線上申報,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 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另申請者如為「首次」申請,則需先於本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三、    另該系統於 2 月 25 日至 3 月 27 日受理報名作業,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程序,如尚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 9 點至 12 點,下午 1 點 30 分至 5 點 30 分,洽詢下列專案人員及系統廠商:
(一)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 02 ) 23889393 分機 2604 、 2605 、 2606 、 2548 、 2549 及 2579 。
(二)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 04 ) 23265200 分機 270 、 553 、 554 及 560 。
四、    檢附計畫書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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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掩飾。飾:遮掩、偽裝。掩飾過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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