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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1 月 8 日總處培字第 1150010102 號函(併附原函)辦理。 |
| 二、 | 請貴機關學校對於所屬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 2 條之人員加強宣導公務員赴陸重要提醒事項並多加運用本規範告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