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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輔處 - 本站消息 | 2026-01-21 | 點閱數: 361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田珍妮
電話: 03-8234723
傳真: 03-8237424
電子信箱: janny353453@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5 年 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民宗字第 1150015589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附件 1 、附件 2 ( 376550000A_1150015589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50015589_ATTACH2.odt )

 

主旨: 有關 115 年全國孝行獎暨本縣孝行獎楷模選拔案,請廣為宣 傳並轉知轄屬各機關團體及各村里辦公處踴躍推薦,請查 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 114 年 12 月 24 日台內宗字第 11405630201 號函辦理( 附件 1)。
二、 旨案全國孝行獎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數預定選拔 30 名, 本縣依人口數分配參加複選名額為 2 名,孝行楷模致贈獎座 1 座及新臺幣 5 萬元,倘其若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 3 萬元。
三、 另本縣孝行獎預定選拔 10 名,由訪查員評審評定後從中推薦 2 名報內政部參加複選,其表揚典禮日期、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各單位受推薦人。
四、 請貴單位依「115 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附件 2),於 115 年 3 月 20 日前提報推薦名單、推薦書、孝行事蹟照及同意 書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函報本府憑辦。
五、 本案計畫電子檔可至內政部網站「主題服務」/「宗教禮制殯葬專 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榮典」下載。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大專院校、本縣各高中職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基層農會、花蓮縣商業會、本府各處(本府民政處除外)、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
副本: 本府民政處
  • 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odt
    1) 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odt
  • 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pdf
    2) 115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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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ㄨ ˊ ㄇㄚ ˇ ˊ ㄐㄧㄚ ˋ
駑,劣馬;駕,指馬車一天的行程為一駕。句謂良馬一天能跑千里之遙;劣馬雖慢,只要堅持不懈,也能跑很遠的路程。比喻平庸的人只要勤奮做事,也能有所成就。同「跬步千里」、「勤能補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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