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林侑萱 電話: 8462860#220 電子信箱: yuzuki831@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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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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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8 月 18 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40162256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第 17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第 17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要點、活動海報 ( 376550000A_1140162256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40162256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40162256_ATTACH3.jpg ) | 
| 主旨: | 法務部與教育部共同舉辦「第 17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之 2 式競賽活動要點及海報 1 份,,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法務部 114 年 8 月 13 日法資決字第 11411508110 號函辦理。 | 
| 二、 |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係該部與教育部自 97 年起共同舉辦之競賽活動,目的為宣導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立知法守法的觀念,以及期許全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融入教學之競賽活動,本屆 2 式競賽活動內容如下: | 
| (一) | 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 | 
| 1、 |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分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 | 
| 2、 | 活動方式: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兩階段競賽。 | 
| 3、 | 網路初賽:自 11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5 日止。 | 
| (二) | 創意教學競賽: | 
| 1、 |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 
| 2、 | 活動方式: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相關議題進行教案設計,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 
| (1) | 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議題。 | 
| (2) | 重大法治議題。 | 
| (3) | 資訊與網路安全議題。 | 
| (4) | 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 
| 3、 | 報名期間:自 11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15 日止。 | 
| 三、 | 請貴校於活動期間內,利用機關網站或跑馬燈協助活動宣導,相關活動文宣及網站連結圖示,請逕至「第 17 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網站」(網址 https://compete.law.moj.gov.tw/)之「宣傳圖檔」下載;另旨揭競賽活動紙本海報將另行寄送,屆時請貴機關協助張貼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