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陳冠勛 電話: 03-8227171#306.307 電子信箱: chen306307@hl.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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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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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9 日 |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30178805A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 ( 376550000A_1130178805A_ATTACH1.pdf ) | 
| 主旨: |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與佳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特約商店消費優惠合約,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憑員工服務證至該公司消費,享有優惠,期限自 1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 
| 二、 | 旨揭特約商店、聯絡電話及優惠内容如下: | 
| (一) | 佳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1、 | 地址:花蓮縣吉安鄉中央路三段 356 號 | 
| 2、 | 聯絡電話: 0932279867 | 
| (二) | 優惠内容 : | 
| 1、 | 購車享有現金優惠,內容如附件。 | 
| 2、 | 若優惠內容有調整時該公司將立即更新資訊。 | 
| 三、 | 請參閱本府人事處網頁∕公務員工權益∕特約商店專區。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