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江瓊紋 電話: 03-8462860#580 電子信箱: happy11123200@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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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9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30130832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教師多加利用客家委員會「來上客」網站之國小及國、高中等客語數位學習教材,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7 月 2 日客會語字第 1136700670 號函暨客家委員會為完備國家語言教育學習教材及線上學習等資源,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開發四縣、南四縣、海陸、大埔、饒平、詔安等 6 腔調客語數位教材,協助教師分級選用,並與客語文領綱充分結合,讓學生透過電腦、行動載具自學使用,對落實客語文教學及客語文使用推廣,有極大助益。 |
二、 | 「來上客」網站(網址: 12basic.hakka.gov.tw),數位教材內容包含: |
(一) | 國小部分:提供 1 至 6 年級電子書、生詞、句型、動畫與遊戲,並透過圖文、動畫遊戲相互連結, 增加數位素材的悅趣化學習,使學生的自主學習習慣逐漸產生。 |
(二) | 國、高中部分:編列國中 7 、 8 年級及高中必修 4 學分基礎與進階教材,含課文、詞語、句型等練習,方便教師授課及備課使用;另設銜接教材專區,針對各教育階段轉換銜接,以因應學生客語能力差異,協助學生銜接學習,及自學專區、綜合查詢及資源下載等功能(國中 9 年級下學期及高中選修學分加深加廣課程部分,預計於 114 年 1 月建置完成),供使用者及教學者利用,提升客語學習成效及實務應用能力。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立南平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