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江瓊紋 電話: 03-8462860#580 電子信箱: happy11123200@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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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28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30100679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095G0000Q113180024900_prin 、 A095G0000Q113180024900-、 A095G0000Q113180024900- ( 376550000A_1130100679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30100679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30100679_ATTACH3.pdf ) |
主旨: | 檢送國立臺北大學辦理「全民閩南語能力認證暑期輔導班」課程,請學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 113 年 5 月 22 日北大進字第 1131800249 號函辦理暨本土語文教育實施要點第五點:學校辦理各領域教師甄選,應優先考量聘任通過閩南語與客語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語言認證之合格教師,並安排其教授本土語文課程。 |
二、 | 為推展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同時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語言能力,本校特開設閩南語能力認證暑期輔導班,本班適合 0 基礎的您,透過手把手教學,讓您不再獨自奮戰,從容應試取得閩南語中高級(B2)認證。 |
三、 | 上課地點:本校民生校區(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 3 段 67 號)。 |
四、 | 上課方式:遠距及實體同步(報名時請備註遠距或實體)。 |
五、 | 課程時間與資訊請上網查詢: https://dce.ntpu.edu.tw/list.php?p=2306 。 |
六、 | 對於課程有疑問請洽詢承辦人,聯絡資訊如下:行政專員 黃鈞琳 02-2502-4654 轉 18405 。 |
七、 | 檢附「全民閩南語能力認證暑期輔導班」招生簡章及報名表請參閱。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