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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靖芮 - 學輔處公告 | 2024-04-09 | 點閱數: 4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呂彥杰
電話:( 03 ) 8462860#276
傳真:( 03 ) 8462787
電子信箱: currlyu30@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8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 1130065527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公文、作業要點 ( 376550000A_1130065527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30065527_ATTACH2.pdf )

 

主旨: 函轉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辦理「中華民國童軍第 12 次全國大露營」,延長報名時程至 113 年 4 月 15 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2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30034206 號函辦理。
二、 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 個人報名(含幼童軍報名):填寫報名表、參加同意書繳交所屬童軍團團長,並由團長彙整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於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前向所在地童軍會報名及繳費。
(二) 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組團報名:彙整各團繳交之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以縣(市)為單位編團,並於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前向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報名及繳費。
(三) 報名相關表件格式同原報名作業要點所附格式。
三、 參加人員:已完成 3 項登記之童軍、幼童軍、帶團服務員及各國童軍、海外華人童軍,其中幼童軍改以不限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參與。
四、 組團分配方式: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得於「已報名人數」基礎上,再增加報名參加人員並以團為單位組團,另組團確有困難者,得以小隊為單位報名。
五、 檢附「中華民國童軍第 12 次全國大露營延長報名時程作業要點」1 份,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聯絡電話: 02-27401336 。

 

正本: 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花蓮縣童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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ˋ ㄓㄚ ˋ ㄈㄥ    ㄩㄣ ˊ
叱吒,怒喝。一聲怒喝就能使風雲變色。形容人聲勢威力極大,能左右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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