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王藝蓉 電話: 03-8227171 轉分機 302.303 電子信箱: startpace@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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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4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 1130042591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 376550000A_1130042591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30042591_ATTACH2.zip 、 376550000A_1130042591_ATTACH3.zip 、 376550000A_1130042591_ATTACH4.zip 、 376550000A_1130042591_ATTACH5.zip ) |
主旨: | 有關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 5 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所屬。 |
說明: |
一、 |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稱保訓會) 113 年 3 月 1 日公訓字第 1130002265 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第 6 條、第 8 條、第 11 條條文及第 9 條附件 2 、「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第 8 條及第 11 條條文、「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 11 條條文及第 8 條附件 1 、「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訓練辦法」第 11 條條文。 |
三、 | 檢送考試院、行政院 113 年 2 月 26 日發布令、旨揭訓練辦法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上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登載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俾供查詢及下載運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本府人事處除外)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