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劉安峯 電話: 03-8462860#562 電子信箱: an.feng@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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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25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2017366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貴校所報 112 學年度課程計畫,本府准予備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及 112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辦理。 |
二、 | 請貴校務必積極於 112 年 9 月 1 日(星期五)前將通過備查之公文日期、文號及課程計畫網址以明確文字標示公布於貴校網站首頁,以利查詢與檢核。 |
三、 |
若貴校確有調整課程計畫之需要,得於第二學期開學兩周前報請修正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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