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轉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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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簡章 112 年 4 月 13 日獲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 1120048141 號函核備在案。 |
二、 | 本校長年深耕建教合作學制,不只提供學生「學以致用」的發展機會,也為產業培養許多專業人才。 112 學年度更結合產攜 2.0 方案,讓建教合作班的學生在升學及就業之發展路上,可以獲得更完善的輔助。 |
三、 | 建教合作班入學新生可享三年學、雜費全額補助,另本校設有高額入學獎助機制(詳如附件二),可供學生安心就學。 |
四、 | 建教合作班三年級校外實習期間,除了可以學習業界最實務的知能之外,每月還可領取生活津貼至少 26,400 元及教育部獎勵金 5,000 元,合計每月實領超過 31,400 元(可領 10 個月),極適合技職傾向明顯且經濟弱勢的學子報名選讀。 |
五、 | 112 學年度階梯式建教合作班報名方式及評選標準,詳如本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