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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靖芮 - 教務處公告 | 2023-04-20 | 點閱數: 153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魯木‧伊木伊
電話: 03-8462860#580
傳真: 03-8572660
電子信箱: lomod@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 1120074338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函、認證考試海報 ( 376550000A_1120074338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20074338_ATTACH2.pdf )

 

主旨: 函轉教育部鼓勵貴校師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踴躍報考教育部 112 年 8 月份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4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22401518 號辦理。
二、 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 112 年起每年辦理 2 次,第 1 次已於 112 年 3 月辦理完竣,第 2 次預計於 8 月舉行。
三、 旨揭 8 月份考試仍採「分卷分天」辦理, A 卷訂於 112 年 8 月 5 日(星期六)進行測驗; B 、 C 卷訂於同年 8 月 6 日(星期日)進行測驗。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 網路報名時間自 112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 時至同年 5 月 12 日下午 5 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 19 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以上訊息請協助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
五、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鼓勵學校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 500 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 112 年 6 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另團報人數超過 30 人時,將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權責提供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
六、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12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edu.tw ),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費) / (02)7749-3664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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ㄇㄨ ˋ ㄍㄨ ˇ ㄔㄣ ˊ ㄓㄨㄥ   
佛寺中敲鐘擊鼓以報時。原表示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了,今用以比喻使人覺悟的言論;亦作「晨鐘暮鼓」。意近「當頭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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