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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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 1120032714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原函、 112 學年度廣達《游於藝》計畫申請簡章 ( 376550000A_1120032714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20032714_ATTACH2.docx )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辦理 112 學年度廣達《游於藝》計畫申請簡章,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112 年 2 月 17 日廣達藝字第 1120217001 號函辦理。
二、 學校如欲參與廣達《游於藝》計畫,可於 112 年 3 月 8 日盟主遴選結果於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公告後,逕向本縣盟主洽詢進行申請事宜。
三、 檢附原函及簡章各 1 份。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