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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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3 日
發文字號: 府原藝字第 1110262686B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附件。 ( 376550000A_1110262686B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262686B_ATTACH2.pdf )
主旨: 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第 8 屆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實施計畫」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1 年 11 月 28 日原民教字第 1110058550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 辦理單位及時間:
1、 花蓮初賽:將於 112 年 3 月 31 日(五)前擇日辦理完竣。
2、 全國決賽:訂於 112 年 5 月 27 日(六)至 28 日(日)辦理。
(二) 競賽組別:
1、 國小及國中組:依其學校對象單一學校組隊,每隊 5 至 8 人為限。
2、 瀕危語言別:分作國小及國中組,各隊可採單一學校或跨校方式組隊,不可跨學級組隊,每隊 5 至 8 人為限。
(三) 決賽隊伍薦派方式:
1、 國小及國中組:依初賽各組別報名隊總數決定薦派隊伍。
2、 瀕危語言組:依報名隊數,免參加初賽,逕薦派參加全國決賽。
三、 有關初賽辦理日期及方式,將另行公告,請欲報名參賽之隊伍預作準備,競賽程式及題型請至「原住民族語單詞競賽」網站下載最新版本;如有競賽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本府教育處
副本: 本府原住民行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