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 花蓮縣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承辦人:張文憶
電話: 8462860#275
電子信箱: te3921@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終字第 1110263355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星雲教育獎遴選海報 ( 376550000A_1110263355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263355_ATTACH2.pdf )
主旨: 函轉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2023 第十一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及海報,請各校主動遴選或推薦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2 月 2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10126179A 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教師秉持教育理想、致力於提升教學品質,且達到傳道授業、感動人心、端正風氣之教育目標,特設本獎以肯定其樹立教育典範與對國家社會之貢獻。
三、 遴選獎項與資格請詳見遴選辦法。
四、 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五)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郵局掛號、快捷或超商宅配等方式郵寄紙本至主辦單位。
五、 對本案活動或報名有相關疑問者,請逕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施芃年專員,電話:(02)2762-9118 。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