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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靖芮 - 教務處公告 | 2022-11-28 | 點閱數: 269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阮子晏
電話: 03-8462860#317
傳真: 03-8462782
電子信箱: ruanzihyan@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教設字第 1110236534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1 年度教育部校園樹木徵文競賽簡章、教育部 111 年度校樹徵文競賽海報 ( 376550000A_1110236534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236534_ATTACH2.jpg )

主旨:    檢送教育部「111 年度校園樹木徵文競賽」簡章 1 份,請各校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1 月 24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12704084 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愛樹教育推動,以「校園永續,從愛樹開始」為主題,結合環境教育議題學習內涵,透過參賽者以影像及文字,闡述校園原生種樹木之特色、歷史、故事,及學校的愛樹護樹行動,以凝聚校園愛樹氣氛,加強師生與校樹的連結,爰辦理旨揭競賽。
三、    旨揭競賽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分為國小組(四到六年級)、國中組、高中職組及教師組(包含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組由 1 至 3 名學生組隊, 1 名教師指導;教師組由 1 至 2 名教師組隊,皆不能跨校組隊及重複報名,惟參賽教師可同時擔任一隊學生隊伍之指導教師。
(二)    競賽形式:以校園原生種樹種為主題,拍攝至少 1,600 像素寬或高之照片至多 5 張,以短文、散文、詩詞等方式闡述樹木故事,並介紹學校之愛樹護樹行動,文字與圖片需進行排版設計。
(三)    審查方式:由該部籌組評審團進行評選審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教師組,每組各取前 3 名共計 24 隊(第一名共 4 隊,團隊獎金新臺幣 1 萬 5,000 元;第二名共 8 隊,團隊獎金新臺幣 1 萬元;第三名共 12 隊,團隊獎金新臺幣 5,000 元,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學生組指導老師獎勵金 2,000 元)及佳作數隊,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獎金頒發不含佳作)。
(四)    本競賽規劃於 111 年 11 月進行公告, 112 年 2 月 28 日截止收件,採線上繳交作品方式辦理,獲獎名單預計於 112 年 3 月底進行公告。
(五)    相關報名資訊請參閱競賽簡章,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國立嘉義大學森林系伍助理,電話 05-2717470 ,電子信箱: as210423@gmail.com 。

正本: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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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ㄍㄨ ˇ ㄗㄨㄛ ˋ ㄑㄧ ˋ
意指作戰時擊第一通鼓,戰士們最能鼓足勇氣。後比喻做事時要趁著剛開始時的勇氣去做才容易成功。與「打鐵趁熱、一氣呵成」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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