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施展
電話: 03-8462860#238
電子信箱: te8659@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 1110233330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台南女中函、實施計畫 ( 376550000A_1110233330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233330_ATTACH2.pdf )
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教室外的人權課系列(二)─鑿歷史的光,照亮民主路(12 月場),請轉知並鼓勵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參與,敬請惠允公假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111 年 11 月 21 日南女人權字第 1111000207 號函辦理。
二、 時間: 111 年 12 月 03 日(六), 14:00-16:30 。
三、 地點: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於行前通知提供視訊連結)。
四、 報名方式:請填寫 google 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9FxL3ouv46ZD8y8f7 。
五、 參加對象:開放全國對人權議題有興趣的教師、學生及一般大眾參加,預計 100 人。
六、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28 日(一)截止報名,或額滿為止;並由主辦單位審核後寄發行前通知。
七、 研習時數:教師全程參加者核予研習時數 2.5 小時,請於講座結束後 30 分鐘內填寫線上回饋表,作為時數核發之認定,會後統一登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八、 研習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