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轉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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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111 年 10 月 26 日原民社字第 1110053978 號函暨 112 年度原住民族青年暑期工讀計畫辦理。 |
二、 | 為促進原住民族青年學生(以下稱原青)職能開發,提供暑期工讀機會,使原青學生在學期間瞭解職場生態,增加工作經歷,透過參與不同領域原住民族事務,促進職涯發展,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爰賡續推動本計畫。 |
三、 | 旨案提報應備文件臚列如下,請於 11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前函送本府,逾期不予受理(公部門單位僅須提供第一、八項;私部門單位應備齊一至八項): |
(一) | 工讀職缺提報表,正本 1 份。 |
(二) | 應備文件檢核表,正本 1 份。 |
(三) | 設立許可證明及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各 1 份。 |
(四) | 組織章程,影本 1 份。 |
(五) | 組織成員清冊(須註明成員職稱),影本 1 份。 |
(六) | 原住民族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影本 1 份。(本項依各機關單位性質擇一檢附,非原住民族相關單位請檢附本府核予之立案證書。) |
(七) | 勞保繳費單或投保清冊影本(本項擇一檢附),影本 1 份 |
(八) | 另本府將於受理截止後,辦理旨案提報單位資格審查,請隨文提供工讀地點外觀及內部設備環境之照片(公、私部門單位亦同),作為審查評分判定資料。 |
四、 | 旨揭計畫提報相關表件請至本府原住民行政處官網「最新消息-本處公告」(https://ab.hl.gov.tw/ )下載;計畫書除於上述官網公告取得外,亦可由原民會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就業服務」(https://www.cip.gov.tw/ )及原 JOB 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s://iwork.cip.gov.tw/ )查詢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