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瑞穗國中 111學年度體育班新生(第三次招生)甄選簡章
(一) 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具有體育興趣或性向之學生均可報名。不受學區及戶籍限制均可報
名。
聯 絡 人:陳瑋恩教練、陳明山教練、鄭傑文主任
地 址: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北路 18號
電 話: 8873111轉 21 。
七、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
(三)繳交本人最近正面半身 2吋照片 1 式 2 張(自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各乙張)。
(四)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
(五)影印各項比賽最佳成績證明、獎狀並依時間前後排列(採 A4格式)。
八、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請攜帶相關資料至本校學輔處報名。
九、甄試日期: 111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 13 : 30 起於學輔處開始辦理報到。
下午 14: 00 起基本體能測驗。下午 14 : 30 起專長術科測驗。
十、甄試地點:基本體能測驗:(本校操場);術科測驗:田徑、輕艇(本校田徑場)。
十一、甄試科目及注意事項:考試程序安排參閱准考證。(如有變更參閱公告欄暨本校網頁)
(一)基本體能測驗項目—佔總成績 40%
1、立定跳遠 ( 15%)。
2、 10公尺折返跑×2 ( 15%)。
3、一分鐘仰臥起坐 ( 10%)。
(二)專長術科測驗項目—佔總成績 60%
田徑、輕艇:(1) 60公尺測驗(20%)。※此項目可著釘鞋。
(2) 壘球擲遠(20%)。
(3) 800公尺耐力跑(20%)。※此項目不可穿著釘鞋。
棒球:( 1)傳接 ( 20%)。
( 2)滾地球處理 ( 20%)。
(3) 長打 10顆球 ( 20%)。
(三)注意事項:請穿著運動服及甄選需用器材,甄選用球本校提供。
十二、錄取方式:以甄試科目之成績,依甄審會議訂定之最低錄取標準後錄取之,未達錄取標準者
得不足額錄取。成績相同者,以 60 公尺成績高低決定之。
十三、放榜: 111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7 : 30 以前於瑞穗國中門口川堂榜示及學校網頁公
十四、申請成績複查:書面方式,於 6月 23 日(星期四)中午 10 : 00 前提出申請,複查僅核對成績登錄及計算後總分。
十五、報到:正取者請於 111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08 : 30 至 16 : 00 至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手
續(二)、請攜帶戶籍謄本、大頭照光碟,逾期視同棄權由備取生遞補不得異議(可委
託由家長代為報到)。
十六、備取及遞補:若未於時間內報到者,視同放棄,將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十七、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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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若有任何不良行為、及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輔導轉班。學區內學生,依一般轉學、轉班辦法規定辦理。非學區內學生,依規定輔導轉回原學區學校就讀,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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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不適合體育訓練者,不宜參加本校體育績優生甄選。
十八、本簡章依據本校體育班甄審委員會通過,報請縣府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