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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 函 |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林孟婷 電話: 03-8462783 傳真: 03-8462787 電子信箱: s12t0417@hl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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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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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5 年 9 月 24 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 1150191653 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要點 ( 1150191653_ATTACH1.pdf ) |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慶祝 116 年元宵節花燈比賽及展覽實施要點」1 份,請鼓勵教職員工及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旨揭參賽作品收件日期為 116 年 1 月 6 日至 1 月 8 日上午 9 時至 17 時 30 分,請將報名表及作品送花蓮勝安宮(在學生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請將報名表(用 word 檔、不同組別請分開製表)E-mail 到下列 2 個信箱,主旨加註學校名稱,以利資料之正確: |
| (一) | u0933488523@gmail.com |
| (二) | oojackoo2003@gmail.com |
| 二、 | 彩繪燈籠由勝安宮免費提供,欲參賽者請於 115 年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24 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3 : 30 時至 17:30 時至勝安宮領取(國中小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各校領取燈籠數依總班級數,每班以四個為原則恕不接受個人領取)。彩繪燈籠領取後,即應送件參加評審,若無故未送件參賽之學校,下一年將不再提供。 |
| 三、 | 本實施要點 word 檔,請至教育處處務公告(編號: 132499)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