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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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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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
發文字號: | 府客文字第 1100082936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客家委員會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全國認證已開始報名,歡迎踴躍報名並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0 年 4 月 27 日師大進字第 1101010656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認證訂於 110 年 9 月 4 日(星期六)及 9 月 12 日(星期日)辦理第一及第二梯次全國認證,報名期限至 6 月 11 日(星期五)止;另至本年度 12 月止逐月尚有辦理多梯次認證,詳細資訊請至官網( http://hakka.sce.ntnu.edu.tw/hakka/)查詢。 |
三、 | 考生如為 91 年 9 月 4 日(含)以後出生者免報名費,其餘考生報名費用為新臺幣 250 元。輔導學生通過認證及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另訂有獎勵措施。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府各處、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警察分局、本縣各大專院校、本縣各高級中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私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私立幼兒園、花蓮縣客屬會、花蓮縣客家文化研究推展協會 |
副本: | 本府客家事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