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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coreylai - 人事室公告 | 2024-12-09 | 點閱數: 68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謝慧萍
電話: 03-8227171#306
電子信箱: pn3717@hl.gov.tw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發文字號: 府人福字第 1130240624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說明一 ( 376550000A_1130240624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30240624_ATTACH2.pdf )

 

主旨: 114 年至 116 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ㄧ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3 年 12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130003011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
二、 「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原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承作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臺灣銀行獲選接續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3 年。
三、 相關注意事項:
(一) 本貸款係徵選最優惠貸款條件之金融機構,轉介予公教員工,貸款資金由承作金融機構自行籌措,利息則由借款人全額負擔,人事總處及本府不負貼補之責。
(二) 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借款約定書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人事總處及本府不涉入處理。
(三) 本貸款係臺灣銀行負授信風險,依借款人各項條件評估其貸款額度及還款期限,爰各該行就本貸款具有最終准駁核貸權。
(四) 相關規定請參閱本貸款說明資料,辦理方式請逕洽臺灣銀行辦理。

 

正本: 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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ㄨㄤ ˋ ㄧㄤ ˊ ㄒㄧㄥ    ㄊㄢ ˋ
比喻因能力不足而自嘆不如或感到無可奈何。與「無可奈何」義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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