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黃秋雲 電話: 306 、 307 電子信箱: person01@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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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20105055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府與小張的家民宿簽訂特約商店消費優惠合約,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府及所屬機學校現職人員,憑員工服務證至該民宿消費,享有優惠折扣,期限自 112 年 5 月 11 日起至 114 年 5 月 10 日止。 |
二、 | 旨揭特約商店地址、聯絡電話及優惠內容如下: |
(一) | 地址:吉安鄉仁安村海岸路 377 號 |
(二) | 聯絡電話: 03-8310958 ( 0978-756755 ) |
(三) | 優惠內容:平台訂價 10%優惠 |
三、 | 請參閱本府人事處網頁/特約商店( https://wwwl.hl.gov.tw/insv/vip_store/)。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