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含職業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11 日止受理申請
本校截止日期為 10 月 1 日,請有需要的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旨揭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 5,000 元及獎狀乙紙,凡就讀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二年級以上,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 85 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均得提出申請。